连江县疏港公路K15+000.337-K15+750港区段道路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220102100031001

各投标人:

现对连江县疏港公路K15+000.337-K15+750港区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账户更改如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连江恒欣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 2010 0019 1896 857

2、原招标文件“第1章 招标公告”“第3.7条其他资格要求”中增加:(2)投标人因被闽建筑[2018]38号文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原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34.2条款其他”中增加:34.2.12中标人应按“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8号第四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并约定建立工资专户事宜。

4、原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1条款其他”中增加:21.8承包人应按“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8号第四条规定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并约定建立工资专户事宜。

5、问:请问技术负责人专业为给排水工程是否满足标书市政专业技术负责人要求?

答:满足要求。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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