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2019年李堡镇农村成片造林工程招标公告 | |||||||||
(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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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安市2019年李堡镇农村成片造林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李堡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安市李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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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海安市李堡镇。 | |||||||||
(2)工程规模:2019年农村成片造林面积约750亩,栽植各类苗木总株数约26250株。 | |||||||||
(3)招标范围:绿化施工。 | |||||||||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或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工期:60日历天。 | |||||||||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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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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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绿化养护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具备 a、b、c 其中之一条款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其中一条款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自 2016 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7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18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业绩要求:无; | |||||||||
(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其他按招标公告要求执行。 | |||||||||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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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6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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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6日14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安市李堡镇便民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海安市李堡镇便民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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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9700.00元整,开标前现场现金缴纳。 | |||||||||
7.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 |||||||||
8、投标人应在2018年12月26日11时00分前将本工程“投标函”(签字盖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lbjwzb123@163.com(邮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同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标书。 | |||||||||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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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海安市李堡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 址:海安市李堡镇 | 地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7楼 |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
联 系 人:王孝兵 | 联 系 人:梅德华 | ||||||||
电 话: ***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