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年产10万吨聚碳酸酯项目办公楼及综合仓库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年产10万吨聚碳酸酯项目已由沧州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沧渤审投备字【2017】0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办公楼及综合仓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编号:HBCT-181333-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年产10万吨聚碳酸酯项目。
2.2 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军盐路北侧。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天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2.4 招标范围:办公楼及综合仓库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公示。
3.6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于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如下操作:
①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index.html),在市场主体管理系统进行登记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携带所有注册时要求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河北省内各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窗口进行审核入库。
②访问“E招冀成”官方网站(http://www.hebeibidding.com),进入投标人入口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后提交审核(显示为待验证状态即可,无需进行现场验证和办理CA数字证书)。
注:1)上述第①、②项工作均已完成的潜在投标人不必重复办理。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完成上述第①、②项工作,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地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4.2 完成上述工作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上午9:00至2018年12月24下午17:00(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开标当天以缴纳招标文件费为准,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促进中心生物医药孵化器北楼二楼第一开标室(地址:河北省沧州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大道(原化工大道)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河北招标集团“E招冀成”官方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军盐路北侧
联系人:仲从明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郝楠、付勇
电话:、83086971
传真:
电子邮件:xm2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