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林镇蟠龙集中居住点简易结构厂房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林镇蟠龙集中居住点简易结构厂房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益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等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阜宁县益林镇蟠龙集中居住点内;
2.2  工程规模:益林镇蟠龙集中居住点简易结构厂房为彩钢瓦屋面结构,厂房面积为4322,厂房长度为36米,宽度为12米,高度为4.8米。
2.3  计划工期:15个日历天。
三、招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 *** (含)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 *** (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特别说明:一、 *** 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
3.5  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  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12128:302018121717:00
4.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益林镇招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 *** 。报名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200/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肆佰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中标价的10%执行。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本工程设定的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7.28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十日内,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后的十日内,付至审计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项目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础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标明排序的13名中中标侯选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益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阜宁县益林镇健康东路1
    联系人:嵇龙兵                        电话: ***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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