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OBLS[2018]053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人民政府的建设项目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龙湾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县政府资金。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景宁县澄照乡三石村。 2、建筑规模:本工程道路面积1704.75㎡,道路基层采用180mm厚级配碎石垫层,面层采用180mm厚4.5MPa混凝土;人行道面积为590.52㎡,人行道基层采用150mm厚C25混凝土垫层,面层采用60*200*1000mm厚高压混凝土砖;污水管及雨水管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出户管采用UPVC排水管;10m3厌氧池及20㎡湿地处理池;围墙等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1563166元(其中含税暂列金88116元不下浮)。 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2个小额工程的不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 四、发包方式:邀请招标。 五、确定办法:采用最低价法。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三石村朝阳小区 地址:丽水市万丰小区13幢二单元303室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人:蓝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 *** 电话: *** 、 ***
本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