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芙蓉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TC2018-GC-110(SY)

1.招标条件

新宁县芙蓉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发〔2018〕60号文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新宁县教育科技局,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省预算内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宁县芙蓉学校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新宁县金石镇梽木山

2.3  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15日(日历天)公布(包含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该项目总用地面积39020.63㎡,总建筑面积为24700.㎡;建设内容包含:教学楼3栋(包含装配式建筑pc构件),食堂1栋(含多功能厅、风雨操场、地下停车场),门卫、看台及附属连廊,男女宿舍共2栋,运动场250m(内含足球场、羽毛球场),传达室、校门、连廊、绿化、道路、给排水、电力、广场硬化、围墙、保圹、垃圾站、土石方、课桌椅、办公设备、教育信息化实验仪器设备、综合管线等配套设施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 *** (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的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原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  招标范围:桩基础,机械土石方,建筑、装饰、消防、弱电、暖通、给排水,电气工程、广场硬化、保圹、围墙、绿化、道路、综合管线、课桌椅、办公设备、教育信息化、实验仪器设备等工程施工及采购(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及装配式建筑的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财务与风险承担能力,施工资质和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3.2.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或授牌为准),并在湖南省内具有PC构件生产基地。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网上查询真伪,不能在网上查询真伪需提供证件核发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中标后对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均需提供从2018年5月-2018年10月期间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购买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本次招标当投标人不满足上述3.2款时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装配式建筑企业不超过1家,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上3.1款至3.7款要求;

3.8.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8.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8.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8.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8.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禁止中标人转包及违法分包,并且不允许企业有打牌子、挂靠等行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并执行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及湘建监督函[2018]6号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2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获取本项目(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分别获取)的子账号,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1)请将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时前(含)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帐为准。

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3)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以受理。

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无息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 5日~ *** 917:00止自行从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其他资料600元/套,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标书及其他资料支付凭证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5930,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8.2开标时间为:2018年1225930,开标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4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发布。

10.项目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宁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1.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内容

11.1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持法定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于 *** 5日至 *** 917:00止(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国家公休、节假日不休息)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到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市曹婆井一巷37号1栋3-402室)获取其他招标资料。

 11.2中标施工单位应遵循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及招标人提出的考勤制度,招标人将使用考勤表、考勤机等工具记录派驻现场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上岗情况。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 ,项目管理机构安排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休假时,应安排具有相应资格的同类岗位人员代替管理。施工单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及时到岗履职,如发现工程项目施工中关键岗位管理人不到岗或擅自更换、在重要施工资料上由他人代签字的,应督促改正,对拒不整改的,不得同意下道工序施工,并书面将有关情况上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3禁止中标人违法转包分包,并且不允许企业有打牌子、挂靠等行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2.联系方式

人:新宁县教育科技局

址: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

人:朱先生、周先生

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驻邵阳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曹婆井一巷37号1栋3-402室

人:陈女士、刘先生

话:   *** 7 ***



附件:联合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联合体成员各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牵头人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其它成员单位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注:1、本协议书为联合体投标时适用,独立投标人投标时不需填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联合体名称即为投标人名称。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应另准备本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份,开标会时单独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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