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道发改投【2018】7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道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县级财政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道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下辖的36个村

2.3 规模:本项目对36个村庄的农村环境进行生活污水治理,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和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格栅池、厌氧池、人工湿地、基本构筑物和污水收集管网等。总投资1611.73万元。

2.4 工期要求: 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50 日历天。(本项目要求在2019年23日前完成任意16个村,剩余20个村在工期内完成)

2.5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案设计;(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勘测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中心图审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施工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及建安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2.2 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 *** 及以上和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 *** 及以上设计资质;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施工单位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7.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7.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 *** .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入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管理,并注明项目名称“道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如未注明项目名称至使无法查询或带来其他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无效。

5.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由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以下资料:

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7)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8) 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 *** 后连续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个人网页查询途径(网址、账号、姓名、密码)(9)外省企业提供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仅外省企业提供)。

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企业(含入湘分公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4)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5)外省企业提供有效入湘备案登记证(仅外省企业提供)

以上资料复印两套加盖公章,于2018年 12 10 日至2018年 12 14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中路宽寓大厦22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6.2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90595717@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答疑或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

  1 1114  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市政务中心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为牵头方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的则为牵头方的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法人参加开标会)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道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实施监督,电话: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投标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

11. 联系方式

人:道县环境保护局

人:何先生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中路宽寓大厦2201室

人:李先生

   话: ***

电子邮件:1905957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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