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公安局永宁派出所建设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宁蒗县公安局永宁派出所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建设面积928平方米,建设办案用房、窗口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和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及附属用房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宁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09:0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经办人:杨四杰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经办人:孟工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724201800130001001
标段名称:宁蒗县公安局永宁派出所建设项目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1(宁蒗县)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19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全部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项目经理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必须长驻施工现场,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财务要求:2015至2017(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企业业绩要求: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地为高海拔地区,工作环境条件恶劣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近3年以来(指2015年至今)至少完成2个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在高海拔地区(2200米)以上完成合同金额或中标价不低于190万元的已完工或在建类似工程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一旦发现作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地为高海拔地区,工作环境条件恶劣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近3年以来(指2015年至今)至少完成2个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在高海拔地区(2200米)以上完成合同金额或中标价不低于190万元的已完工或在建类似工程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一旦发现作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云南省外施工企业须办理入滇信息登记证。(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其他:5.1资格审查: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5.2本项目实行现场踏勘,请各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为了杜绝公司非法挂靠行为需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到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房屋建筑工程 *** 以上(含 *** )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一份(若法人到场则不需要提供,其他人员不予受理)于 *** 上午09时00分在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报到(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报到后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和负责,对不参加现场踏勘答疑的投标单位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所有投标单位都应按时参加现场踏勘,进行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单位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因本次踏勘项目标段多,会议场地有限,请各投标人在 *** 上午09时00分在单位告示栏中查看踏勘会议安排通知。)本项目要求踏勘现场,且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并在投标文件当中附现场踏勘证明材料和踏勘承诺书,现场踏勘证明材料和踏勘承诺书须有本项目招标人确认盖章方为有效。注:踏勘承诺书内容:承诺已知晓现场情况,施工中不得以现场情况不明提出工期、措施、变更、低于成本、增加费用等要求。现场踏勘证明材料:现场踏勘的照片。招标人确认现场踏勘证明材料和踏勘承诺书的时间为 *** 至 *** (对不按时确认或不确认盖章现场踏勘证明材料和踏勘承诺书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现场踏勘需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若为项目经理到场的,还应出示社保证明,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考核证书原件);(3)法人或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4)财务报表原件(5) 业绩原件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3.9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公告.docx *** 15:48:2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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