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电力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EPC项目招标公告
华夏电力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EPC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类型:工程
项目地点: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 至 *** 0 日
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本次招标为第一阶段改造,通过设计、建设全套污泥储存、输送、设施封闭、通风换气、除臭系统以及辅助的构筑物建设及改造,实现稳定、环保掺烧燃用污泥。
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标内容
2、标段名称:华夏电力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EPC项目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本次招标为第一阶段改造,通过设计、建设全套污泥储存、输送、设施封闭、通风换气、除臭系统以及辅助的构筑物建设及改造,实现稳定、环保掺烧燃用污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调试运行、消缺、检验、试验、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4、标书款 ***
5、投标保证金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 *** 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投标人在 *** 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 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 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4.未被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之一,可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1)环境工程(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 *** 及以上资质;
(2)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设计 *** 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2013年起必须具有至少两个火力发电厂污泥耦合或燃煤输送系统改造或市政污泥储存输送处置系统改造或新建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 (含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用户验收合格证明或第三方性能试验报告等复印件)。投标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自身的、与项目单位(电厂或其上级单位)直接签订的,不能以母公司、子公司、技术支持方或合作方代替。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 *** 20:00:00---- *** 20:00: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录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