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朝阳市国土资源局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对原宏文热电厂区四新-孟克66KV G1-G3线路和10KV二泵线迁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原宏文热电厂区四新-孟克66KV G1-G3线路和10KV二泵线迁改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单位:朝阳市国土资源局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3建设地点:长江路与燕都东街交汇处东南角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招标内容及范围:原宏文热电厂区四新-孟克66KV G1-G3线路和10KV二泵线迁改工程所有内容
2.7计划服务期限:2019年1月15日开工- 2019年5 月 15 日竣工(12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8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2%(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资质证书。
3.3财务要求:近三年内(2015-2017)财务状况良好,2015至2017年度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
3.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信用评价报告BBB级及以上(并附信用辽宁网上查询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明书;(2)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需提供经社保部门认证盖章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保明细;(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4)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机电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经社保部门认证盖章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保明细;(6)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一项(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7)信用评价报告BBB级及以上(并附信用辽宁网上查询截图)。(8)2015至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单位备齐相关有效资料到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审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未备齐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单位,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
4.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 年 12 月 7 日至2018年12月 11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0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到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注:投标企业应具有与当地电力部门协调的能力,独立完成报装申请、批复、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等工程能力,直至送电验收并由电力部门出具完整验收报告,确认供电流程完结,直至正常使用方可。辽宁省电力部门入网企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 月 3 日 14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证件按时参加招标会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市国土资源局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朝阳市龙城区长江路六段五号
联系人:高建
电话: ***
邮编:1220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154-8
联系人:王永鹏
电 话:
邮 编:1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