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连云港市大岭中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截止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连云港新建教学楼项目施工;,所属区域:江苏-连云港-连云区,所属行业分类:教学,招标代理: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连云港市大岭中学,招标编号:32072118060101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连云港市大岭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7211806010102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大岭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
标段编号3207211806010102-BD-001;标段名称连云港市大岭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施工;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 公告结束时间 ***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连云港市大岭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大岭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已经赣榆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大岭中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大岭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大岭中学院内

 

2.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2917.91㎡;层数:地上四层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3207211806010102-BD-001连云港市大岭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施工土建、电气、弱电、给排水、消防、消防水池泵房及室外消防附属,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5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大岭中学院内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917.91㎡;层数:地上四层。
2.1.3合同估算价: 704.06 万元  
2.1.4工期要求:  *** ,
计划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 土建、电气、弱电、给排水、消防、消防水池泵房及室外消防附属,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资格,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自 2016 年 12 月 05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17 年 12 月 05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18  年 9 月 05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等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 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自拟,需上传扫描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苏清办【2013】10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1】9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5】6 号文、连清办【2015】9 号文、连清办【2015】15 号文、苏清办【2016】7 号文、连建招【2009】277 号文、连清办【2016】2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投标时将拒绝。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本工程执行连建发 【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 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 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7)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注:依据苏建招【2015】6 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核验,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 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承诺书、省外资质核验书等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文件“ 其他投标附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 、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05 日 08 时 00 分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 23 时59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入围方式的确定
(1)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 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2)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即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如下: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二中的第(三):评标结束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时,除确认存在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再重新计算;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四、公告        
 

1.公告时间: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大岭中学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沙河镇徐屯村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时代大厦西单元六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徐主任联 系 人:张明飞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465355631@qq.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分 至分,下午分 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每天上午分至分,下午分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特殊公告[0]
          
          

连云港市大岭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大岭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已经赣榆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大岭中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大岭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大岭中学院内

 

2.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2917.91㎡;层数:地上四层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3207211806010102-BD-001连云港市大岭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施工土建、电气、弱电、给排水、消防、消防水池泵房及室外消防附属,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5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大岭中学院内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917.91㎡;层数:地上四层。
2.1.3合同估算价: 704.06 万元  
2.1.4工期要求:  *** ,
计划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 土建、电气、弱电、给排水、消防、消防水池泵房及室外消防附属,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资格,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自 2016 年 12 月 05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17 年 12 月 05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18  年 9 月 05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等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 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自拟,需上传扫描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苏清办【2013】10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1】9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5】6 号文、连清办【2015】9 号文、连清办【2015】15 号文、苏清办【2016】7 号文、连建招【2009】277 号文、连清办【2016】2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投标时将拒绝。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本工程执行连建发 【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 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 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7)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注:依据苏建招【2015】6 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核验,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 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承诺书、省外资质核验书等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文件“ 其他投标附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 、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05 日 08 时 00 分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 23 时59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入围方式的确定
(1)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 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2)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即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如下: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二中的第(三):评标结束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时,除确认存在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再重新计算;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四、公告        
 

1.公告时间: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大岭中学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沙河镇徐屯村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时代大厦西单元六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徐主任联 系 人:张明飞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465355631@qq.com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分,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分,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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