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伊商呈〔2018〕124号文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春市商务局,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春市商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建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伊春市高速路北侧,乌马河西侧,乌带路北侧,汇源物流园区内;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030.61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019年1月8日-2019年2月20日;43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工程、墙体亮化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以下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备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副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要求如下:
项目经理(1人):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施工员(1人)岗位证书;
质量员(1人)岗位证书;
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以上证件均要求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
6)近三年(2015-2017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7)项目班子成员2018年6月—2018年11月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在本企业缴纳,并附缴纳人员明细且人员信息准确完整,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
8)提供项目经理近3年(业绩必须是项目经理在现任企业承建的)担任过国内900万(含900万)以上公共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
备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时间以备案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须网上可查询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否则视为无效)。
9)拟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所有成员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10)潜在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所有成员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的网页截图。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权合同。
3.6 五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报名。
3.7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将去相关部门核实真伪,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购买下载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07时00分至2018年12月10日07时00分;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并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9时00分,现场递交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春市商务局 代理机构:黑龙江建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春区兴安街3号 地 址:齐齐哈尔市
邮 编:153000 邮 编:161000
联 系 人:杨越 联 系 人:郭雅玲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2018 年 11 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