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公园印象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园印象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改投资[2015]410号。项目业主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商业广场旱喷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中坝中路西侧、曙光路北侧;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66481.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389.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91.77平方米;

(3)招标范围:音乐喷泉的设备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计划开、竣工时间: *** 到 *** ,实际开工时间以具体开工报告为准;工期: *** 。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A3206210336000013003001

商业广场旱喷施工

300

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 (含临时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 (含临时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 ***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企业自 *** 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20万旱喷类似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书。

提交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件及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投标人在南通地区设置售后服务机构并有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机构产权证明,若为租赁,需提供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提供售后维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及联系方式,售后维保人员隶属投标人。售后维修服务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及时做出响应承诺(投标人以附4:售后服务承诺书为投标要件)。

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到 *** 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时00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只需携带CA加密锁、普通光盘(或U 盘)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到开标现场,本工程不接受远程解密。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海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 *** 。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万元整。

8.本工程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镇长江中路122号

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编:226600

邮编:226600

联系人:吴松

联系人:吴守华

电话 *** 8

电话 *** 0

附件:公园印象商业广场旱喷图纸发上网.rar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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