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珲春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773-1840GNJLGCGK38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珲发改审批【20181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珲春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珲春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区

2.3建设规模: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1188.5471万元人民币。

2.5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1228日,竣工日期为2019329日,共91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单位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维修 *** 及以上资质;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 以上(含 *** )资质;须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登记的项目经理或 *** 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就近年份提供,其中2017年、2018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由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不亏损证明原件),其文件能够证明近三年不亏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17〕57号和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3日至2018127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报名,联系人:李晓萍,联系电话: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副本)、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书(副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明、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3日至2018127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赵龙 ,联系电话: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12241030,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石鹏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

邮编:130022

联系人:赵龙

电话:8003   ***

传真:

监管机构:珲春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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