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洛江区虹山乡虹山村2017年市级土地整理项目  已由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泉州市2017年第四批市级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立项的批复》(泉国土资[2017]31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和市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 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洛江区虹山乡虹山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约为712.164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土地整理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工程造价712.1642万元其中:土地平整工程:1)格田平整工程:田内土方平整35422m3;表土剥离及回填19582m3田埂修筑586m3保水层夯实(机械夯实)34560m3人工捡石346m3清除树根、杂草864株;农田试水试验 *** ;塑料薄膜39165m2坑塘回填425m32)坡改梯工程:田内土方平整7661m3;表土剥离及回填7360m3保水层夯实(机械夯实)11040m3内侧排水沟开挖880m3田坎夯实4348m3;田埂修筑629m3客土回填(外运2-3km11040m3人工捡石1104m3清除树根、杂草276株;塑料薄膜14720m23)埋石砼田坎工程:C15埋石砼田坎737m。农田水利工程:新建抽水泵1座;新建蓄水池2座;新建排灌渠3条长255m,新建路边沟4条畅1649m,新建输水钢管2条1005m;PE管道10条2464m;分水阀井51座;泄水阀井10座;灌溉涵管2座;新建放水口10个;改建排洪沟2条864m(截湾取直),改建排洪沟1条75m(排洪沟修复及增加盖板);排水涵管18座。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62625m,新建生产路8条长1351m,错车道18座,倒车台10座;交汇点18座。其他工程:项目标志牌1座。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土地平整工程(格田平整工程、坡改梯工程、埋石砼田坎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工程造价712.1642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土地平整工程(格田平整工程、坡改梯工程、埋石砼田坎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工程造价712.1642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121642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及国家、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11  28  08 00  00 秒至2018 12  03 1730  00 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17:00之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4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③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122010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洛江区虹山乡 ,邮编: 362015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洛江区万祥街远南商务大厦402   ,邮编: 36201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528191333/ ***   ,传真:       /      

联系人: 小刘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http://www.qzzb.gov.cn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31号

 

联系电话:  *** 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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