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企业库会员

     下符桥镇三尖铺集镇环境整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霍山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管理暂行办法》(霍政办[2012]139号)和《关于印发霍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霍政秘〔2016〕95号)规定,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XXGC-2018-168

2、项目名称:下符桥镇三尖铺集镇环境整治项目

3、建设地点:霍山县下符桥镇三尖铺

4、建设单位:霍山县下符桥镇人民政府

5、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道路、管网、设备及化粪池工程、公厕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估价约54万元。

6、立项批复(核准)单位及文号:霍山县环境保护局、霍环水字【20181号

7、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二、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三、项目招标预算审核价与发包价

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肆仟贰佰伍拾壹元伍角柒分614251.57),                  

发包价为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零伍佰伍拾叁元捌角叁分(¥540553.83元)

四、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审计结算后支付结算价的30%,余额在三年维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五、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工期要求40日历天

3、工程质保期:主体结构为设计使用年限;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工程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其施工安全责任、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中标企业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七、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是霍山县小型工程企业库会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和重大安全事故。拟任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与网上投标报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及投标函中拟派项目经理在姓名、专业、资质等级等方面一致。备注: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开标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为准(例:719日开标,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属于弄虚作假的,按废标处理。

3、在当天有多个项目或多个标段同时开标的情况下,同一家企业最多只允许中一个项目或标段,同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最多只允许中一个项目或一个标段,即当天第一个中标的项目或标段。

4、投标人诚信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班组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投标人在投标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投标处理且在有效

期内的,不得在本县招投标项目中确认为中标候选人

6、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系统报名登记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应为同一人。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的小型工程企业库员于2018年1127日(北京时间,下同)须使用CA锁进入系统内报名投标,如果不使用CA锁报名,无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清单、最高限价、图纸等内容。如未使用CA锁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接收。小型工程企业库会员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须知所需资料递交至发包公告指定地点即可。

九、现场踏勘及投标答疑

1、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   

2、投标答疑: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有任何疑问,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疑问回复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统一在网上予以回复。答疑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 ***     ***   

十、投标须知

1、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按照本发包公告规定时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各投标人须在本发包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前,由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②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B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达本发包公告指定开标地点,签字确认。现场接受投标资格审查,并按时参加开标会(资格审核结束前未能提供上述证件者,取消其摇号资格),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霍山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合法投标,诚信履约,若有违反,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何工联系,电话 *** 。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5、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 ***

   6、投标单位应按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价为依据,根据企业自身管理水平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核算发包价,若参与投标、则默认发包价为投标价,中标后发包单价则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十一、开标、定标

1、开标时间2018113015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3、定标方式: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只有2家投标单位投标的,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只有1家投标单位投标的,可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十二、中标公示

1、中标结果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公示期不少于3日。

2、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如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十三、中标须知

中标须知:附后

十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有关内容,按照安徽省招标投标“六统一”规定及国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和安徽省地方标准执行。

2、本公告未明确的项目招标条款及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县招标投标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3、本发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对招投标各方主体均具有约束作用。

 

             霍山县下符桥镇人民政府

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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