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大道(丽都路至云漳北路)拓宽改造工程一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军大道(丽都路至云漳北路)拓宽改造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发改审(2017)1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将军大道(丽都路至云漳北路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一条长544.959mm,双向6车道的沥青混凝土道路,项目起设计桩号为K1+591.452~K1+782.785及云漳北路(被交路)桩号LK0+000~LK0+353.626;新建一座140米桥梁,配套景观绿化、照明、电力、通信、管道等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3765.7万元,本标段预算审核价为¥32839516.28元(含暂列金¥1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将军大道(丽都路至云漳北路段)拓宽改造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所含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包括城市道路、桥梁、电力、照明、通信等工程内容,属于市政综合工程,且¥4000万元>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城市桥梁中单跨的跨度20~40米为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2839516.2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一座长度大于等于100米的城市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完成信息登记(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2)根据闽建【2016】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下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承接新的任务 。(3)开标时,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且需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项目负责人身份核验不通过,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项目经理与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登记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8:00:00 *** 23: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④银行保函形式⑤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1221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old.zzyx.fj.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云陵镇绥阳路86号2楼,邮编:3633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檀林路42号A栋2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cjzb@126.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刘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云霄县云陵镇元光路60号、云霄县政通路1号县政府办公大楼3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地址:云霄县新广电大楼(新体育场对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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