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100180430-001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 |
工程名称 | 石家庄中央商务区公里街临时围挡工程 | ||
建设单位 |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 ||
工程地点 | 石家庄市新华区公里街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单位 | 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72.44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4本项目不接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各潜在投标人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 ||
联系人 | 翟少茹 | 联系方式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 09:3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09: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9:00至 *** 09:30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各潜在投标人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 ||
内容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中央商务区公里街临时围挡工程 已由石家庄市新华区行政审批局及新华区财政局以新华区采购单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石家庄中央商务区公里街临时围挡工程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工期: *** 6、质量标准:合格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7.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须知 8.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 9:00至2018年12月 19日09:30。 8.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日9:30(北京时间),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注意:各潜在投标人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按无效处理。 8.4请首次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投标人,登录http://www.sjzsggzyjyzx.org.cn/,进入“交进入“交易服务大厅”,点击“交易平台”一“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或登录http://110.249.147.67/G2/,点击“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操作手册”,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注册相关信息、上传有关附件。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含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的市场主体),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时问截止前,重新登录上述网址,进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操作手册”中“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确认投标”等操作。主体注册咨询电 *** 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问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招标文件编制费:招标文件300元,由投标人在开标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10、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 联系人: 崔文盛 电话: *** 招标代理: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联系人:翟少茹 电话 *** 2 传真 *** 2 监督部门: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 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 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 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 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 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