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镇东镇镇吕家镇村等八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临城镇东镇镇吕家镇村等八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临城县行政审批局 已 临审批字【2018】12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临城县国土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 临城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镇镇:东镇村、吕家镇村、张家镇村、古鲁营东村、古鲁营西村、镇西村、镇东村、南孟村。
2.2 建设规模:
该项目涉及农田979.8309公顷(14697.4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及标志牌工程,其中:硬化3米宽水泥路16816米,硬化4米宽水泥路2452米,修建标志牌4座。
2.3 计划工期:4个月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 本次施工招标为八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或公路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如查出有在建工程,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或中标权。单位中标后,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交与招标人,直至工程竣工;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期内(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直接在“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2、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8日9 时30分,地点为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城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临城县岐山湖大道
联系人:宁少辉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
联系人:杜利娟
电 话: ***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