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高宅路道路工程(施工)答疑纪要

项目编号:E3501040102100041001

各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的质疑以及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如下澄清、修改及答疑: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18项第3.3.1条款“承包人配备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资格及数量的最低要求为……且须为承包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修改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二、答疑

问: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里是否包括机电、电气专业?

答: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里不包括机电、电气专业。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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