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竹溪县2018年度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由十堰市国土资源局以十土整立【201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县级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竹溪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竹溪县中峰镇 

2.2工程规模:34.6614公顷,新增水田24.0761公顷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 *** (含冬雨季、节假日) 

2.6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2.7资金来源:县级投资;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湖北省土地整治验收规程》(TD/T1013-2013)、《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3-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2-2009)、《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2/T564-2009)及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 

2.9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各类 *** 及以上施工资质,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在有效期内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施工资质证书;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师或造价员)、安全员(以下简称“五大员”)均须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备案人员,拟任本项目岗位须与备案的技术岗位相一致(以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站所载查询结果为主要依据,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中不得进行更换,否则为无效投标),且无在建项目及不在评标结果公示的工期内(若有已完工未验收的土地整治项目,需在建项目实施单位出具完工证明,并到省厅解挂)。否则,一经查实,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除需满足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上备案信息查询要求外,不得有任何其它在建项目。如取得中标人资格但被投诉,一经查实,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5近五年(201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国土整治项目工程业绩,施工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上。提供网络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网页版完工截图证明、(无法提供中标公示的,须提供原招标单位出具的盖有单位鲜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须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能反映开标前三个月(2018年9月-2018年11月)任何一月或上一季度个人社保缴纳情况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缴纳税票和社保局核定盖章的名单为准。 

3.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 2015、2016、2017年连续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满两年以上不够三年的则提供近两年的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不够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的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则不提供。 

3.8投标人近三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列入黑名单,如有一项,做废标处理。 

3.9申请人承诺如若中标,必须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进场并常驻现场,同时本项目要求申请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10申请人近三年(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通报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申请人应自行出具本款承诺书)。 

3.11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施工合同的,合同无效。 

3.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过多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单位,请于 *** 至 *** 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报名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开发整理施工单位登记备案证明资料、企业信用等级报告、省一体化平台中的《建筑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岗位证书等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分别加盖单位鲜章一套,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报名(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报名与投标时必须一致)。 

上述报名资料封面须注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及联系办公电话(座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资料及图像清楚清晰可辨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报名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3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 上午9 时,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 

(1)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递交; 

(2)委托代理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竹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竹溪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东风路62号(灯光球场入口处) 

联 系 人:隆女士            

联系电话:0719-2888887 

竹溪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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