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 |
本项目安宁市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经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安宁市水务局以安发改投资【2017】187号、安水复【2017】23号批准建设,本项目资金来自市级财政筹措和争取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安宁市水务局,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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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内容: 安宁市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桩号K5+992至K7+618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设计需完成施工图设计,完善优化施工图,施工过程跟踪服务等;施工需完成施工图纸中包括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2 招标范围: 安宁市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桩号K5+992至K7+618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设计需完成施工图设计,完善优化施工图,施工过程跟踪服务等;施工需完成施工图纸中包括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 总投资:40731.85万元 |
招标规模:约3700万元 |
2.4 资金来源:市级财政筹措和争取上级补助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5 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沙河(河道桩号K5+992至K7+618段),具体以实际地点为准。 |
2.6 项目实施时间:中标后,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协商确定。 |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 其他: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信息查询。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 |
3.3 其他:3.4.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3.4.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2013年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投资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河道(堤防)整治工程施工或河道(堤防)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中至少一项材料可以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3.4.4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国家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4.5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3.4.6施工负责人要求: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国家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3.4.7施工人员配备要求:除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至少须包括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等相关人员,施工人员中须持有市政、水利等相关专业人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3.4.8省外企业要求【包含联合体各方】: 设计单位须需在“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上报企业的相关信息,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证》。 施工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9信誉能力要求【包含联合体各方】: (1)履约情况: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投标人资格被取消。 (2)信誉情况:近三年(2015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且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需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相关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3.4.10投标人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人承诺书”的要求)。【包含联合体各方】 3.4.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个及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14条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4家以内(含4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6:17 至 *** 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宁湖大厦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名称:安宁市水务局 | 招标代理名称: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 |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栋12层 |
招标联系人:王局长 | 招标代理联系人:喻工 |
招标人联系电话:137 0840 2678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9-602、 *** |
监督部门名称:安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 8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