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2017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宁县2017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已由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招[2018]77号文件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投资。招标人为新宁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新宁县2017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 2.2建设地点:新宁县回龙寺镇; 2.3建设规模: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投资金额:本项目招标金额约为1440万元; 2.5工 期:总工期为 *** (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新建灌水渠、排水渠及渠道附属配套工程、机耕道及道路附属配套工程、维修山塘、新建河坝等工程建设项目(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保修要求:保修期一年;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根据工程建设地点布置情况等进行合理划分,共划分十个标段,各标段造价和建设地点如下:
每个投标单位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每个投标单位只能评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例:某某投标单位投标的标段分别为三、七、九标段,该投标单位被评审为三、七、九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按标段的划分先后顺序确定该投标单位作为三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单位不再作为七、九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七、九标段则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补上,依次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为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管理员1人,本项目五大员实行押证管理,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其证返还。(提交在本企业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材料)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 (1)没有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供齐全资料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 (2)不符合本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资质等级要求的; (3)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有关资格规定的。 3.7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基本账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个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 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线下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请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即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④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⑤资质证书副本(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复印件);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⑦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及在本企业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⑧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及在本企业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⑨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的省外入湘建筑企业信息查询资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仅省外企业提供)。 以上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以上资料中①②⑤留原件其余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上述证件及资料弄虚作假,将报主管部门处理。 领取时间2018年11月23日~2018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5:30时,节假日除外,领取地址:新宁县舜皇大道焦家垅学校对面一栋四楼)领取招标文件。 7.2线上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7.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1月23日~2018年11月29日17:00止自行从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文件资料费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标书及其他资料支付凭证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7.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2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公告7.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下载招标资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