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81500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港市禁毒教育基地维修改造工程已经东发改审批字[2018]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共东港市委政法委员会,建设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东港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8] 07037号)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将原四层政府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后用作禁毒教育基地,装饰装修主要包括地面、墙面、吊顶等部位,同时配套实施用电、排水、采暖等附属及公用工程。维修改造面积共726.76平方米,其中:禁毒教育基地面积为661.7平方米,食堂面积为65.06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 ](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下午12:30至17:00时(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荣泰综合办公楼六楼代理部1)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的证明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1年以上(含1年)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以上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可不提供)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东港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共东港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 东港市
邮编: 118300
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荣泰综合办公楼五楼
邮编: 118300
联系人: 潘先生
电话: ***
传真:
电子邮件: ddkl0415@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市支行
帐号:06502701040020741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