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实施单位(招标人)为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本项目拟选择具有经济实力、技术实力以及经营管理能力的投资人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受招标人委托辛集市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依法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2.项目概况 2.1特许经营权服务地域范围:河北省辛集市区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 2.2招标范围:独家享有在特许经营期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特许经营权,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的投资,项目立项、可研、环评等建设前期工作,项目用地的购买,厂区的规划、设计、建设,设备购置安装,建筑垃圾的接收、处置、再生建材的生产、销售,项目的运营维护等。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8350.12 *** 亩,设计建筑垃圾处理规模为100万吨/年,拟建设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一条及为消纳处理垃圾产生的循环再生产建筑材料而配套兴建年产62万平方米透水砖生产线一条。 2.4特许经营期限:30年,含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2.5特许经营方式:本项目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的模式 2.6资金来源:全部由中标特许经营者自筹解决 2.7回报机制:本项目建筑垃圾处理费由建筑垃圾的产生单位支付,由政府相关部门代为收取,根据特许经营协议中的建筑垃圾处理费价格,并结合绩效考核结果由政府方拨付给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提供建筑垃圾处理服务。特许经营者收益来源为销售透水砖、骨料等再生产品获得的销售收入及政府方支付的建筑垃圾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者依此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利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 3.2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3.3投标人具有“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须知 5.1符合要求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一套到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辛集市国际皮革城二期东南角行政审批局三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报名人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格式自拟) 5.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 1。未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辛集市朝阳路 联系人:郭民 电话: 招标代理:辛集市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辛集市永安街鑫苑国际城底商12-3号门店二楼(行政审批局对面) 联系人:魏双喜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