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至下老高速公路社会投资人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JGX2018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丹至下老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县县通高速公路建设工作方案》桂政发[2014]51(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计划实施的项目,采用经营性公路模式实施,资金来源为政府补助、社会投资人出资及项目公司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河池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河池市南丹县八圩瑶族乡关西村,接G75兰海高速(六寨至河池段),终于河池市天峨县下老乡弄塘G69银百高速(乐业至河池段),途经南丹县城、罗富乡、天峨县城、坡结乡、向阳镇、下老乡,由主线和南丹、罗富、天峨、坡结、向阳五条连接线组成。

本项目主线长105.847km,其中河池市境内段约102.337km,百色市境内段约3.510km。同步建设南丹连接线长0.810km、罗富连接线长1.080km、天峨连接线长12.947km、坡结连接线长0.822km以及向阳连接线长1.193km。项目主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km/h,路基宽度为26.0m;南丹、天峨连接线按 *** 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拟采用60km/h,路基宽度为15m;罗富、坡结和向阳连接线按 *** 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拟采用60km/h,路基宽度为12m。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6亿元。

本项目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为自特许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交工之日止,计划2019年全面开工建设,工期4年;运营期为收费许可中确定的起始收费时间开始至项目移交之日止。以中标人投标的收费期为准,收费期最长不得超过国家现行规定的30年。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6亿元(最终以项目核准为准),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0%,政府补助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河池市补助资金组成自治区补助资金暂按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0%匡算(具体补助额度以实际申请到的金额为准)河池市补助资金为项目估算总投资的5%同时河池市政府全额承担项目的征地拆迁费,项目资本金、政府建设期补助资金之外的项目建设资金均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筹集。河池市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其费用由河池市政府承担,并列入项目建设成本。

在项目建设期间,如因设计变更、物价上涨(或降低)等原因造成项目总投资增加(或减少)的,项目公司相应增加(或减少)融资额度,项目资本金在不低于新的估算总投资20%的情况下不变,项目资本金低于估算总投资20%时则应当增加到不低于20%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则从其规定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为南丹至下老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采用BOT模式)。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 BOT模式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即BOT模式。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投标人全额出资组成的项目公司的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收费权、公路附属设施经营权等。具体为中标的投资人与河池市交通运输局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按照其协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协议规定依法在河池市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并按要求注入相应资本金。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公司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河池市交通运输局代表河池市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特许权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南丹至下老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本项目《特许权协议》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广告牌、加油站及附属设施等实物资产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河池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0%,且为非债务性资金。除资本金和建设期补助之外的项目其余建设资金均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筹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含港澳)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合法的国外经济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2017年末总资产21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17年末净资产7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主要财产没有处于被抵押、质押、接管或其他不良状态,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3 投标人具有不低于216亿元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76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140亿元人民币。

3.4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6 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2017年度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前3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限,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实际控股方(在项目建设期持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51%);联合体各成员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联合体的控股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相关工作。

3.9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总资产、净资产、投资能力、融资能力以联合体成员各方合计值计;其他资格要求(指3.23.4-3.7款)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

3.10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凡满足要求并有意参加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1113日至20181119日(逾期不能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xzbtb.cn),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的流程办理投标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等参考资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按以下方式获取:

1)由交易中心负责统一现场发售。于20181113日至201811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能办理招标参考资料的购买),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售标区,投标人的经办人(经办人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以下简称经办人)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报名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报名回执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图纸:

参考费金额:2000/套,售后不退。(开具发票事宜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图纸费支付:报名人(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发售图纸联系窗口:号窗(交通类)、财务科()。
完成上述“4.1网上报名及下载文件“4.2现场购买参考资料两个流程,方为投标报名成功。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具报名回执单和购买图纸的缴费单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手续,不予受理。

4.3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219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1000将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地址: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厅号以开标当天电子显示屏公布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6.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zbtb.cn/gxzbw/)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dot.gov.cn/)上发布。

9.发布补遗书的方式

招标人如需要发布补遗书的,则在规定时间前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zbtb.cn/gxzbw/)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dot.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询,在收到补遗书通知后将确认回执传真至招标人,否则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补遗书。

10. 联系方式

人:河池市交通运输局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19-3

话:黄先生

人: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

人:周先生兰先生

话:/ *** / ***

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址:南宁市兴宁区新民路67

话:

邮政编码: 530012

人:河池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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