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海兴县2018年度第二批农村坑塘整治提升项目拟开展建设工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海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且已在相关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建设地点与内容
2.1、工程名称:海兴县2018年度第二批农村坑塘整治提升项目5标、8标
2.2、招标建设内容:
本次提升工程共整治坑塘142座,一是对119座坑塘安装标志牌和警示牌,二是对其中23座坑塘进行重点整治,涉及5个乡镇22个行政村,其中包括:高湾镇的后良章村1号坑塘、后良章村2号坑塘、魏桥村坑塘、邓庄子村坑塘、何庄村1号坑塘;苏基镇的王龙洼村1号坑塘、张常丰村1号坑塘、褚宋村1号坑塘;张会亭乡的前小里寨村坑塘、褚王村1号坑塘、温暖庄村坑塘、徐西北村1号坑塘、徐西南村坑塘、小路村1号坑塘、三王庄村1号坑塘、郭桥村坑塘;辛集镇的巩堤头村坑塘、于家庄村坑塘;香坊乡的北王村坑塘、杨埕村1号坑塘、朱王村1号坑塘、寇庄村坑塘。通过对坑塘进行清淤、边坡修整、修建人行步道、护栏、连锁块护坡和景观工程等工程措施对本项目坑塘进行整治和提升,并在每座坑塘设立“塘长制”标志牌。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程地点:海兴县境内;
2.5施工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 工期: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内容如下:
第5标段:高湾镇后程村1号坑塘;
第8标段:苏基镇褚宋村1号坑塘、张会亭乡小路村1号坑塘;
3.投标人报名条件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并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海兴县2018年度第二批农村坑塘整治提升项目招标中的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在其它标段中中标,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下载:
5.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更正、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招标文件。(报名不成功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4、报名下载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5、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600元,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11月20日 9:30 时(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和开标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开标会,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海兴县海滨路15号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建召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
邮编:050000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