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蔡子池片区(含南北外街)棚改综合提质改造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耒阳市蔡子池片区(含南北外街)棚改综合提质改造项目由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审批(2018)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453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耒阳市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耒阳市蔡子池片区(含南北外街)棚改综合提质改造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耒阳市南外街、北外街、一中周边片区 2.3 建设内容:项目对南外街、北外街、一中周边三个片区建筑外立面、道路、综合管线、绿化进行改造,添置环卫设施。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修。 2.7 标段划分: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本次对第二标段进行招标。 2.8 本次招标范围:耒阳市北外街及耒阳一中周边片区建筑外立面、道路、综合管线、电气安装、绿化等进行改造,本次招标金额约800万元,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经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项目投资预算以耒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法人代表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可在官方网站查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5月-2018年10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须在网上查询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及密码),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4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等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单位、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 3.5 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文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根据湘建建〔2015〕185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的通知》,招标人不接受不良行为记录在公布期限内的责任主体及个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属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 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1 月9 日至2018年11 月15 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 4.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4 招标文件800元/套,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5.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账户详见招标文件。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投标经济补偿8.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0.2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10日内缴纳,逾期则视为放弃本次中标,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2.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耒阳市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耒阳市五一路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白鹤社区左栗路182号 联系人:伍女士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