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发改行审[2018]29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土地使用证明及资金证明,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清远市清环环保有限公司现对清远市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清远市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二、 招标人:清远市清环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 ***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鹿鸣路八号之9七楼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生      联系电话 ***    地址:清远市连江路建北大厦2楼208室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投诉电话 *** 三、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横河街打古管理区锦霞路末端(横河污水处理厂南侧) 项目概况:本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6902.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3500平方米,建设污泥处理车间和办公用房及安装配套污泥处理发酵机械设备、生物除臭设备/材料、仪器仪表设备、智能控制等设备,不含土壤检测中心装修及检测中心设备采购,工程日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130吨(含水率80%),采用高温好氧发酵工艺,污泥经处理后可用于园林绿化或土地改良等,好氧发酵技术主要通过将物料在C/N、含水率、温度、氧气量、结构等适合的环境下,利用物料中好氧菌进行有机物分解,实现物料腐熟,最终成为有机肥原料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物料升温杀死有害的菌类,在温度的作用下,物料中的水分以水蒸气的形式散发,从而降低含水率,达到无害化的目的。 四、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建设内容与规模:本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6902.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3500平方米,建设污泥处理车间和办公用房及安装配套污泥处理发酵机械设备、生物除臭设备/材料、仪器仪表设备、智能控制等设备,不含土壤检测中心装修及检测中心设备采购,工程日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130吨(含水率80%),采用高温好氧发酵工艺,污泥经处理后可用于园林绿化或土地改良等,好氧发酵技术主要通过将物料在C/N、含水率、温度、氧气量、结构等适合的环境下,利用物料中好氧菌进行有机物分解,实现物料腐熟,最终成为有机肥原料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物料升温杀死有害的菌类,在温度的作用下,物料中的水分以水蒸气的形式散发,从而降低含水率,达到无害化的目的。 (2)招标控制价:3975.00 *** )招标范围:完成地质勘察、规划方案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注:建安费待施工图通过图审合格后由中标单位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预算编制,该预算编制经清远市市财政出具最高限价,中标人以清远市市财政核定的最高限价按投标下浮率下浮的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 资金来源:由清环公司贷款自筹。 五、 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六、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固定投标员(即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60万元。 七、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 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设计资质具备其中之一:(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资质;(三)建筑行业 *** 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施工资质: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环保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备环保的成员提供)。 拟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需具有 *** 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拟任本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要求 *** ),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拟任本工程项目环保工程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本项目的环保资质的联合体投标成员)应为本工程主要设备的直接制造商,有设备设计制造能力,有合法经营的设备制造加工场所和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设备加工制造。如果投标人不是本工程主要设备的直接制造商,则必需取得符合条件的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不接受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经销商或分支机构的授权。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4、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由固定投标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固定投标员) 5、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不得为D级,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为诚信档案的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 R接受,但成员总数不超过  4  个;□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建筑施工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成员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4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第5项施工企业诚信得分以投标截止前24小时内在住建局官网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设计勘察诚信以招标公告前发布日前24小时在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查询为准。8、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共同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固定投标员) 9、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记录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并根据各自分工查询,但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同时投标人需提供一份承诺函,承诺所查询结果真实、有效,无行贿犯罪情况。(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10、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担保(银行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复印件)。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 。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三、 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和出示《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四、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清环环保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横河街打古管理区锦霞路末端(横河污水处理厂南侧) 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 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资料。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清远市清环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慧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小龙 联系电话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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