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米甸镇清水河天然林保护管理所建设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祥云县米甸镇清水河天然林保护管理所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140.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管理所房屋332.5平方米及围墙、大门等附属工程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祥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08:0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祥云县米甸镇人民政府经办人:王光朝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唐昌勇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923201800048001001
标段名称:祥云县米甸镇清水河天然林保护管理所建设项目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09:30
开标地点:祥云县一号开标厅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10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该项目总投资140.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管理所房屋332.5平方米及围墙、大门等附属工程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 *** 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建筑工程
其他: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财务要求:2015至2017(2015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后年度的,2018年新成立的企业不要求提供)任意一年度(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近三年是指2015年至2017年)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业绩。(投资额在100 *** 万元)建筑工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 ***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省外企业按云南省住建厅《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办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等相关人员应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近3个月(投标截止前3个月)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各项费用,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3、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2015-201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 (http://www.yncredit.gov.cn)进行查询后自行出具相关承诺书;  4、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文件《关于请衔接相关单位统一查询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记录事项的紧急通知》(云劳监局【2018】7号),原“无拖欠工资证明”更名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相关信用记录信息。若查询到投标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5、其他:  ①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②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应说明项目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拟任岗位等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和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附简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③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的承诺书。  ④ 省外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按云南省住建厅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执。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16: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公告(米甸镇清水河天然林保护管理所建设项目).doc *** 15:04:4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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