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安义招字【2018】第 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义县城乡公益性墓地规划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批)已由安府办字[2018]211号、安发改审字[2018]92号、安发改审字[2018]93号、安发改审字[2018]9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牵头人为安义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安义县城乡公益性墓地规划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批)

2.项目地点:安义县

3.工程范围及内容:全县城乡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包括东阳镇(5亩)、鼎湖镇(20亩)、县级公墓(20亩)3个项目。

4.项目投资:约2900万元。

5.招标范围及内容:上述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全部工作内容。

6.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设计工期 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资格条件

3.1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 *** 及以上和风景园林专项 *** 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3投标申请人主要负责人要求:

3.3.1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2设计负责人具有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3.6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的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两家。

四、其他要求

4.1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10万元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或投标联合体才能参加投标。

4.3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盖章)。

五、投标须知

5.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于 2018 11 7日~2018 11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至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并提供以下材料(加盖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后退回):

1)投标申请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建造师为委托人);

2)投标申请人(联合体为全体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合体为全体成员,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可提供2015新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符合资格要求中“3.3投标申请人主要负责人要求”所需具备的证书证件;

4)拟派项目的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5)对预中标人所提供的同类业绩进行实地考察,如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执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12 4 日上午0930分,地点为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投标网、安义县人民政府网及新法制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安义县民政局

地址:安义县民政局

联系人:杨德文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睿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天幕国际7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安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8342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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