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嵩溪镇上地水口桥改建工程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GRD(2018)028号
致:金光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盛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三明市顺联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嵩溪镇上地水口桥改建工程已由清嵩纪要(2018)9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为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嵩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清流县嵩溪镇上地水口桥改建工程,项目总投资为5035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桥长15.04米,桥面8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03500元,下浮为10%,即发包价为453150元。
2.5. 工期要求: *** 。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的要求,最终验收达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注册在清流县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含 *** )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延续注册的临时建造师。 *** 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 *** 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 月 5 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时00 至 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清流县北山天城15幢109号)采用 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开标时间:2018年11月 14 日上午 9:00;
4.3开标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小写¥8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及方式:按清发改【2018】61号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
6.3农民工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清发改[2018]61号文规定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有关事宜
7.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8年11月 14 日 9:00,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7.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参加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若法定代表到场需提供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购取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代理机构签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11月 7 日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92376494@qq.com)或提交书面确认函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根据清人社{2018}67文件规定,中标单位应按照项目或标段的项目工程总造价(工程项目合同价及追加合同价款)的1.5‰向人社局缴纳工伤保险费。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fjq1.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嵩溪镇;
联系人及电话:林先生1825984666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山天城15幢109号店;
联系人及电话:小杨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 名: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9030 5100 1001 0000 0234 80
投标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号:
户名: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清流县支行
账号:9558 8314 0400 0132 511
农民工工资缴交联系单位: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
电话: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