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我公司受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拟对来宾市城市交通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LBZC2018-G1-000119-HCJS)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8年11月5日上午09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应加盖公章)向我公司提出,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联系人:覃程程
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1:来宾市城市交通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LBZC2018-G1-000119-HCJS)预公示内容。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