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广西桂林市永福县金鸡河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桂水农水函[2017]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福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农发资金、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自治区水利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福县金鸡河水库

2.2 建设规模:渠道防渗加固11.55km,其中:总干渠防渗衬砌3.72km,东干渠防渗衬砌2.09km,西干渠防渗衬砌5.74km,渠系附属建筑物更新改造28座,新建管理房1座,大标志牌1座,渠道标志桩及过村段警示牌等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1月,计划完工日期为20204(注:2018年11月到2019年4月为一个工期,2019年9月到2020年4月为一个工期)

2.4 招标范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广西桂林市永福县金鸡河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及施工临时工程

2.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A标段:总干渠防渗衬砌3.72km,附属建筑物中的总干渠泄洪闸、标志桩。(具体内容见招标设计图集及工程量清单)

B标段:东干渠防渗衬砌2.09km,西干渠防渗衬砌5.74km,附属建筑物中的分水闸2座(东、西干渠各一座)、机耕桥(6座),过水暗涵(9座)、跌水(1座)、量水堰(5座)、东西干渠过村段栏杆、标志桩、警示牌。(具体内容见招标设计图集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级以上资质等级;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

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中型灌区(及以上)或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且清晰)。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受惩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3)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等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若12月开标,则为8、9、10月或9、10、11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综合评估法评标。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网上报名要求

4.1 潜在投标人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4.2 报名时间:2018 11  1 日至2018 11  8 17:30时止。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发售时间:2018 11  1 日至2018 11  8 17:30时止。

5.2 售价:250元。

5.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投标人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

5.4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

六、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8 11  9 17:3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七、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A标段:陆万元整(60000.00元B标段:肆万元整(40000.00元

7.2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lin.cn)自行查看;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由投标人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核对和保存。投标文件附银行转账底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在开标会上,投标人必须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交招标人审验。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8 11  23 10:30时前,携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或银行保函原件(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九、其他事项

9.1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居民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底单或投标保函等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底单或投标保函等原件)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9.2 招标人约定:

*** 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uilin.cn)上发布。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8 11  23 10:30时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公开开标。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福县水利局

址:桂林市永福县永福镇凤城路121号

编:541800

联系人:罗工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桂林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6楼

编:541001

联系人:王继伟/唐智平

  话 ***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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