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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玉林民用机场增建商务区和通用航空服务区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8]9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广西玉林民用机场增建商务区和通用航空服务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YLZC2018-G2-10878-GXXY

2.1.2建设地点:玉林市福绵区石和镇境内玉林民用机场内。

2.1.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9844万元,建安投资约16904.86万元。本项目增建航站楼、商务区和通用航空服务区建筑面积合计11801平方米。配套增建停机坪、停车场、助航灯光、供油、供电、给排水、消防等相关工程。飞行区等级指标为4C

2.1.4合同估算价:17457.84万元,其中设计费552.98万元,采购及施工费(建筑安装工程费)16904.86万元。

2.1.5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86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12月至201912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实施,其中设计部分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工程概算编制、工程预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部分包括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采购部分包括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若非招标人原因,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1)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民航行业设计 *** 以上(含 *** )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本次招标范围内涉及民航专业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根据民航管理部门相关规定需要另行招标的,则由中标人另行组织招标确定。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从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备注:施工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时间的限定原则上按近三年】和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

3.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证书和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担任过4C类以上(含4C)民用机场工程或建筑面积10000㎡公共建筑工程的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3.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机场工程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担任过4C类以上(含4C)民用机场工程或具有 *** 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担任过建筑面积10000㎡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负责人

3.3.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3.3.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3.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181030日至2018115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xzbtb.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无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81126 10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8.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8.1.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设计部分的预付款为暂定设计费用的15%

8.1.2具备施工条件后,施工部分的预付款为经招标人确认启动部分的工程造价的10%

8.2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详见合同条款)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xzbtb.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玉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联系电话:

12. 联系方式

招标 人: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玉林市体育中心商业用房D-3-06 址:玉林市万良路388

编:537000编:537000

联系 人:吴工联 系 人:陈雁洁

话:话: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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