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训练用房及食堂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18 119 号
一、 丽水市公安局的建设项目 丽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训练用房及食堂新建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丽发改投资[2018]341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二、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市移动公司以南,中山街以东。
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市移动公司以南,中山街以东,总用地面积104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训练用房及食堂、绿化景观、围墙、室外给排水、强弱电等附属工程。该项目为框架结构,占地面积333.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417.50平方米,地下架空区面积为602.40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水泵房面积为172.40平方米。
3.招标范围:施工图实施范围内的建筑、安装等工程(详见后附的工程量清单)。
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5. 招标控制价: 5600095元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通过征集的注册地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的2018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类施工企业;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丽水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505号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39号三楼
电 话: *** 电话/传真:
联系人:彭警官 联 系 人:林秋丽、蓝浩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 10 月 26 日
备案单位(盖章):
时间: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