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借母溪乡借母溪村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RS-GCZB-HH20180901
一、招标条件
沅陵县借母溪乡借母溪村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EPC)已由沅发改行审字【2018】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帮扶资金。招标人为沅陵县借母溪兴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沅陵县借母溪乡借母溪村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沅陵县;
2、项目概况:游客接待中心一期建筑面积约2390平方米,综合餐饮建筑面积约125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600万元(含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材料、设备、设计范围内的专业工程),项目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
3、招标范围:沅陵县借母溪乡借母溪村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负责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4、计划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5日历天,施工工期185日历天。
5、质量标准:
⑴设计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⑵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 *** 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证书。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交,则提供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交,则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6、投标人拟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全体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的社保证明;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1个设计单位、1个施工企业组成,总数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
4.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报名成功后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
4.3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18 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01日下午17:3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保证金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开 户 银 行:建行城东支行
6.4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6.5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6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沅陵县借母溪乡借母溪村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EPC)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沅陵县借母溪乡借母溪村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EPC)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建造师)。
十、投标补偿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十二、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沅陵县借母溪兴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香洲水郡4栋112、209、2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