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桃城至龙州科甲公路(龙州布双至金龙段)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HZTCZ-GCZB-2018-006)招标控制价及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大新桃城至龙州科甲公路(龙州布双至金龙段)工程施工(项目编号:HZTCZ-GCZB-2018-006)招标上限控制价经龙州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 一、大新桃城至龙州科甲公路(龙州布双至金龙段)工程施工(项目编号:HZTCZ-GCZB-2018-006)招标上限控制价:叁仟捌佰捌拾壹万零贰佰柒拾伍元整(¥38810275.00元)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页1.3.1条款 1.3.1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 项目采用 *** 公路建设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为8.5米;车道宽度为2×3.75米,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现更正为: 1.3.1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 项目采用 *** 公路建设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为8.5米;车道宽度为2×3.5米,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页10.2条款 6.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保函的时效应与投标信用银行保函(格式)的有效期一致。 现更正为: 6.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可以是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现场现钞交纳。(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时,投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开标现场投标人将银行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开标现场需查验银行转帐原件(备注: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件并加盖转账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与以上变更事项有关的内容也做相应修改,其余不变。 四、投标咨询 招标人:龙州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龙州县城北路22号 电 话: 联系人:杜工 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崇左市东源名城A区3栋6/7单元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龙州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