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楚雄市东瓜镇庄甸社区汪家屯居民小组棚户区改造室外基础设施工程
建设单位楚雄市东瓜镇庄甸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ZBGG53231118101901
工程地址楚雄市东瓜镇庄甸社区汪家屯居民小组
招标类别施工
工程性质新建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2)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规定办理入滇备案登记手续。 (3)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经人社部门认证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近一年(投标截止前一年)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五险)社保证明材料(若查询社保证明非本单位人员的或不满足12个月的,投标将被拒绝),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确定后不得调整更换。(若查询社保证明非本单位人员的视同挂靠,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2015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裁判书截图(案件类型:刑事案件;文书类型:裁判书;案由:行贿)。 (5)诉讼及仲裁:近三年(2015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页截图。 (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报名开始时间 *** 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 18:00:00
报名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联系人杨志春
联系电话 ***
文件获取要求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 5.2.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为:1200.00 元(壹仟贰佰元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解密文件前支付给代理公司,不支付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2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规定,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报名。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20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①银行转账、②工程投标保证保险、③银行保函三种方式,投标人可选择缴纳方式。 (注:一、银行转账:投标人提供现金转账的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汇入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凭转账(汇款)凭证换取保证金收据,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如逾期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予开具保证金收据。 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市支行; 银行帐号:24100601040006193 地址:楚雄市秀苑港1号 联系电话 *** 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三、保证保险: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点击保证保险,按照相关流程办理。1.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2.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3.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55532301MEA1538824)。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在投标截止前负责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2.3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 (1) 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在封套上加盖单位公章。 (2)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时,以电子版的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需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时参加开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本项目需提供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纸质投标文件和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注:纸质投标文件和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同时开启,若开评标期间电子开评标系统出现异常,导致评审工作中断的,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进行评审)。 5。2.4报名时间为 *** 上午9:00至 *** 下午18:00,登录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 5.2.5投标截止时间为: *** 09:30分,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投标文件。
工程详细信息楚雄市东瓜镇庄甸社区汪家屯居民小组棚户区改造室外基础设施工程,工程位于楚雄市东南片区东环路西侧,工程概算投资约700万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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