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葛家桥垃圾分类试点配套工程及上柴西侧区间砂石路(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 |||||||||||||
(资格后审,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 |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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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葛家桥垃圾分类试点配套工程及上柴西侧区间砂石路(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城东镇葛家桥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本级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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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海安市城东镇葛家桥村; | |||||||||||||
(2)工程规模:298731.39元; | |||||||||||||
(3)招标范围:葛家桥垃圾分类试点配套工程及上柴西侧区间砂石路; | |||||||||||||
(4)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 |||||||||||||
(5)质量要求:合格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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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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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 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招标人可以将下列情形列入资格审查条件,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招标人将前款第三项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公布违约单位名单及其违约行为。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7)其他要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 |||||||||||||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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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开标现场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 |||||||||||||
4.2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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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3日10: 00 之前送达213信箱,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盖章密封后送海安市开发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213室213信箱。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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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5900元 | |||||||||||||
8.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试行)。 |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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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海安市城东镇葛家桥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安市城东镇葛家桥村 | 地 址:海安市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联系人: 蒋德荣 | 联系人:高丽平 |
电 话: *** |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