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宿豫区九华山路绿化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宿迁-宿豫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15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宿豫区九华山路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2152 | 项目名称 | 宿豫区九华山路绿化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2152001001 | 标段名称 | 宿豫区九华山路绿化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工程类型 | 园林绿化 | ||||||||||||||||
公告信息 | 宿豫区九华山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152001001 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宿豫区九华山路绿化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豫区九华山路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豫区 1.2 工程规模: 约360万元 1.3 工 期:4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1.4.1 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的合格标准。 1.4.2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养护质量标准: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宿迁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江苏省园林绿化养护定额》 *** 养护标准。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工程量50%付合同价款的10%,工程完成,经甲方组织初验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至已实际完成工程量(按中标价格计算)工程款的40%;工程完成一年后,经甲方组织复验(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30%工程款;工程完成一年半后,甲方组织再次验收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20%工程款;在甲方上述验收期间,如发现前期验收成活苗木死亡,甲方扣回已支付死亡苗木的工程款,待补植成活后支付;同时,管养到期后,对项目将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苗木成活率必须达100%,并经主管部门对苗木长势和管养情况总体验收评价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报审计机关审核后凭审核报告及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九华山路绿化工程,包括苗木采购、栽植、管养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园林绿化;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1日 08:30至2018年10月17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3日 15: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豫区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联系人:于腾 联系人:叶莉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223800 邮 编:223800 E-mail: E-mail:sqzt001@163.com 2018年10月10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宿豫区九华山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152001001 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宿豫区九华山路绿化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豫区九华山路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豫区 1.2 工程规模: 约360万元 1.3 工 期:4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1.4.1 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的合格标准。 1.4.2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养护质量标准: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宿迁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江苏省园林绿化养护定额》 *** 养护标准。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工程量50%付合同价款的10%,工程完成,经甲方组织初验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至已实际完成工程量(按中标价格计算)工程款的40%;工程完成一年后,经甲方组织复验(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30%工程款;工程完成一年半后,甲方组织再次验收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20%工程款;在甲方上述验收期间,如发现前期验收成活苗木死亡,甲方扣回已支付死亡苗木的工程款,待补植成活后支付;同时,管养到期后,对项目将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苗木成活率必须达100%,并经主管部门对苗木长势和管养情况总体验收评价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报审计机关审核后凭审核报告及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九华山路绿化工程,包括苗木采购、栽植、管养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园林绿化;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1日 08:30至2018年10月17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3日 15: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豫区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联系人:于腾 联系人:叶莉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223800 邮 编:223800 E-mail: E-mail:sqzt001@163.com 2018年10月10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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