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南雁镇吴山广场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PYJS1810164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南雁镇吴山广场景观提升工程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8]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平阳县南雁镇吴山广场景观提升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阳县南雁镇雁前村,招标范围:包含停车场整修、路灯照明及绿化提档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总投资约500万元,计划工期为: *** ,工程质量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必须含有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连续6个月或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提供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以上社保证明开具日期距投标截止日不得大于1个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5.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 *** 至 *** 上午09:30。

5.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上自行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上午09:30,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 此项目在平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办理平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库入库及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公园路5号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水塔村鹭鸶湾安置房10幢二单 *** 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 8

电话 *** 6/ ***

传真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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