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通沙路(通江大道-严埭港桥)改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道路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通沙路(通江大道-严埭港桥)改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梁溪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通沙路(通江大道-严埭港桥)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梁行审投许[2018]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食品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食品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 西起通江大道,东至严埭港桥 工程规模: 本工程位于无锡市梁溪区北部食品科技园内,道路总体呈东西走向,西起通江大道,东至严埭港桥,全长约920米,红线宽度30m,城市支路。 工期: 6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50万元 招标范围: 通沙路(通江大道-严埭港桥)照明设施配套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1)[具有材料设备资质]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照明器具或照明器材或灯具的销售) 财务要求:2015至2017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 | |||||||||
(2) | |||||||||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9:00 时至 *** 17: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 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无锡食品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无锡市梁溪区通沙路898号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王毓卿 | 联 系 人: | 李凤奎、尤工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937185514@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