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蓉江新区蓉江花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至四区)

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蓉招字【201836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 赣州蓉江新区蓉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赣州蓉江新区蓉江花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至四区)检测招标

3、工程地址: 赣州蓉江新区  

4、项目规模:  9010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31499万元

5、资金来源:   自筹    

6、检测工期: 同施工工程开竣工日期 

7、招标范围: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以及材料送检等所有检测工作内容;

8、质量要求:  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满足质量检测标准要求,出具国家及江西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二、对投标人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该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2)投标申请人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认定(CMA)证书。

3、外省来赣检测单位开标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或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 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供查询页面的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1)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5天内确保根据赣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纳入赣州市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软件等与监管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包含见证取样检测设备),否则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序次之者中标(以此类推)或重新招标,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5天内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开发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依照法律、法规设立满足本项目所有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根据工程进度开展各项检测工作,并及时出具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若因中标检测单位未及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无法开展检测工作导致施工进度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罚款3000元,延误超过五天以上(不含五天)或者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未按要求设立的,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序次之者中标(以此类推)或重新招标。检测单位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必须符合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若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有更新的,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三、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检测投标的检测企业,请自行前往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07973g.com)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其他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07973g.com)发布。 

 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   赣州蓉江新区蓉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蔡俊平 (章)

办公地址: 江西省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创业路6       系 人: 潘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  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  周彬   (章)

办公地址:  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9-115号三楼   系 人: 李春年 ***       

 

监督单位: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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