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家湾路(纬一路)改造工程(丁卯桥路至康馨家园北侧道路)项目 (项目名称)

纬一路(丁卯桥路-康馨花园北侧道路)供电管沟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苗家湾路(纬一路)改造工程(丁卯桥路至康馨家园北侧道路)项目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瑞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镇江新区

2、工程规模:本工程北侧起于丁卯桥路南侧既有四通工井向南止于康馨家园北侧道路新建9#三通工井,路径全长约477M,新建9孔排管366M6孔过路管2道。新建管沟距道路中心线8.6M。全线需新建直线工井2座,三通工井5座,四通工井2座。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XQ2018101070-01

纬一路(丁卯桥路-康馨花园北侧道路)供电管沟工程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

60日历天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1 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 *** 及以上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

7)、其他必要条件:

①、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在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信用管理手册》或农民工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作为形式评审的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则形式评审不合格。

《信用管理手册》办理和农民工保证金缴存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镇江市本地建筑业企业办理《信用管理手册》和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在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市外建筑业企业可在首个投标项目或承包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招投标阶段,市外建筑企业缴存农民工保证金标准按照镇政办发〔201642号文件执行。《信用管理手册》和农民工保证金缴纳纳凭证实行一地办理,全市互认。

工程报监及实施阶段,市外建筑企业农民工保证金缴存办法参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6707号)执行。联系方式: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②、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20187月至20189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③、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作为形式性评审内容;投标人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的,形式评审不通过,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④投标人201311日以来具有类似供电管沟工程业绩;

①、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和经供电公司盖章的竣工验收移交证明文件;

②、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供电公司竣工验收移交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③、注:“经供电公司盖章的竣工验收移交证明文件”,供电公司盖章是指经供电公司或辖市区县供电公司或供电公司内设职能部门等盖章,不包括供电公司的监理公司、设计院、施工企业等单位。特此澄清。

④、投标人需将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录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投标时从诚信库选择编入投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各项要求的,不予认可;

(二)、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年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a.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如未上传或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b. 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注:

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名: 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虚拟子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1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六、确定入围评标投标人

(一)、评审单位确定:

1)、当投标人小于等于10家时,则全部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2)、当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0家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并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①解密投标文件前,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按照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序号(递交投标文件的序号代表每个投标人的号码),公开随机抽取其中十个号码并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未被随机抽中的投标人,不再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不再参与后续的评审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②招标人邀请投标人参加随机抽签活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自主决定是否在开标现场等待随机抽签结果。投标人放弃参加随机抽签活动的,不影响随随机抽签结果的有效性;招标人不就此随机抽签事项再单独做出邀请。

(二)、评标入围单位确定:

1)、对进入后续评审的单位进行形式性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③、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④、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⑤、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农民工保证金缴纳凭证。

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的。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结束后,入围资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的评标方法。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入围评标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人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当场公布评审结果和参与随机抽取中标人名单的投标人号码(各投标人号码与解密抽签时号码一致)。招标人邀请所有入围投标人参加随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活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自主决定是否在开标现场等待抽签结果。投标人放弃参加抽签活动的,不影响随机抽取投标人结果的有效性;招标人不就此随机抽取事项再单独做出邀请。

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1015000020181019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52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 *** )。

九、其他

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810150000201810192400  止;

4)、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5)、项目中标人必须按供电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并负责通过供电部门竣工验收,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支付后续工程款。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 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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