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同心县韦州镇韦州书院、游客服务中心及生态停车场(广场)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18】2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规模
一标段:韦州书院、游客服务中心工程施工;
二标段:韦州书院、游客服务中心工程装饰装修;
三标段:韦州旅游汽车站(游客服务中心附属项目)工程及室外给排水、供热、电气工程施工;
四标段:生态停车场(广场)及旅游汽车站停车场工程施工;
五标段:同心县韦州镇韦州书院、游客服务中心及生态停车场(广场)项目监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4.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购买、续费、激活等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 、3915751、 *** 。自治区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石嘴山市办理地点: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B号窗口;固原市办理地点:固原市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信息科;吴忠市办理地点:吴忠市利通区李园二期南门口航天信息门店(政务大厅红绿灯向东150米);中卫市办理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 ;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相关费用请自理。
4.3凡报名审核通过者,请于2018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2018年10月19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付款并购买招标文件,待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持单位介绍信及购买招标文件证明,在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森林公园鸣柳岛L岛47-3)领取其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同心县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森林公园鸣柳岛L岛47-3
邮 编:751300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杨志兴 联 系 人:魏文华
电 话: *** 电 话: ***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