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昌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8-2019年)一期工程已由昌黎县行政审批局以昌审批字【2018】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黎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及群众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昌黎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位于昌黎县葛条港乡、大蒲河镇、靖安镇、泥井镇、安山镇、马坨店乡和朱各庄镇7个乡镇的24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16眼,利用原有井1眼,建井房17间,阀门井8座,水表井2673座,安装全自动变频供水系统19套(含白庄子村、大夫庄村供水设备更换各1套),完成土方开挖13.21万m3,土方回填13.21万m3 ,砖方2933.46m3,混凝土1646.91m3,钢材5.95T,村内管网67.13万米,安装水泵19台,二氧化氯投加消毒设备17套,入户设施(阀门、水嘴、水表等)1.08万套,地下式消火栓22个。

2、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1)第一标段:安山镇10个村施工工程

(2)第二标段:葛条港乡、大蒲河镇、靖安镇、泥井镇、马坨店乡和朱各庄镇6个乡镇14个村施工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五接待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来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地点为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端)。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黎县水务局

地址:昌黎县昌黎镇二街西北楼14号  

邮编:066600

联系人:龙海森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旺角国际

邮编:050091

联系人:曹京京

电话 *** 2

传真 *** 7

电子邮件: hebeizhicheng@126.com

网址:www.hbzc.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石家庄新石北路支行

账号:13001615636050500717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下载、质询、补遗、其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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