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姜山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姜山镇

招标控制价:1233877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100%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2018年度姜山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水利水电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水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其它要求:

3.3.1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根据甬水建〔201472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登记。

3.3.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任务量控制符合《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法》(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的规定且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

3.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专职安全员一名,具有有效的水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联合体投标 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提交

金额:贰万肆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姜山支行

银行账号:39407001040005073

联系人:徐敏

联系电话:

到帐截止时间:201810 151500分(具体以资金到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1016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茅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祥森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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