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泰县美食街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福建省永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 *** 11: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09:00至 *** 17:30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至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报名
开标时间 *** 1日 09:30
开标地点提交地点为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预算金额¥9783.4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戈、黄泽明、卢婉婷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福建省永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永泰县城峰镇温泉村委会温泉村温泉安置房二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工 *** 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3层1301室(邮编3500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戈、黄泽明、卢婉婷 *** 3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永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泰县美食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泰县美食街项目
项目编号:HMY招[2018]05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戈、黄泽明、卢婉婷
项目联系电话 *** 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永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温泉村委会温泉村温泉安置房二楼
联系方式:何 *** 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戈、黄泽明、卢婉 *** 3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3层1301室(邮编35001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说明
根据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永泰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永泰县美食街项目,并原则同意永泰县美食街BOT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福建省永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泰县美食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项目地点:永泰县城南片区(六馆一中心对面)美食街储备项目D2-1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永泰县美食街,总用地面积12106.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21.67平方米,设精品美食旗舰店、特色餐饮、百年老字号餐饮、土特产展示及销售用房,配套机动车车位43个,非机动车车位560个。

2.4投资估算:
总投资9783.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54.11万元,工程其他费用7194.41万元,基本预备费134.93 *** 运营内容:
项目建设范围内基础设施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房屋、道路、管网、照明设施、绿化、水体、防洪堤等)、物业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秩序维护服务、日常安全管理、卫生保洁服务、环境绿化服务、设施设备管理、消防管理等)、停车场及商业配套的运营等。
2.6计划建设工期:
***
2.7其他:
中标人须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除政府方要求的调整项目和提高标准外),且须按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进行建设。如遇政策性规划调整等原因,政府方有权调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规模,社会投资人应无条件接受,并和项目实施机构签订补充合同,明确具体调整内容等。
2.8资金来源:
中标人自筹
2.11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为 *** 、运营期为9年(不含建设期),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次日即进入运营期。
2.1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永泰县美食街BOT项目投资人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不含勘察、设计等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的各项前期工作)、运营维护和移交,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法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3.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款要求)。(2)投标人必须是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者是该等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4)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质证书:A、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须满足本条款要求)B、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5)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①投标人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含发布之日)出具的存款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的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款要求)。注:同个公司不同账户同一时间段可以累加。②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3000万元的有效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证明或授信额度(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款要求)。③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人负责本项目资金的筹集并保证资金按工程实施进度及时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投标人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投标人承担。(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8)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需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如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9)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响应文件无效。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3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783.45万元(人民币)
时间: *** 09:00至 ***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至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报名。工本费: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 *** 1日09:30
五、开标时间: *** 1日09:30
六、开标地点:
提交地点为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七、其它补充事宜
7.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1日9时30分)。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60000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交存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④银行保函。
8.4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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