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8]20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山县各乡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全长393.3公里,共计170条线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对存在单个急弯、连续急弯、陡坡、环境复杂、视距不良、路侧险要等风险路段,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增加护栏、示警桩、警示标志牌、视线诱导等安防设施。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八个标段。
标段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一 | 古夫镇 | 古夫镇19条线路,共59.026公里 | 987.9641 |
二 | 黄粮镇 | 黄粮镇9条线路,共30.01公里 | 401.054609 |
三 | 峡口镇 | 峡口镇31条线路,共86.611公里 | 1209.7565 |
四 | 南阳镇 | 南阳镇12条线路,共69.17公里 | 883.2573 |
五 | 高桥乡 | 高桥乡17条线路,共50.684公里 | 742.3566 |
六 | 榛子乡 | 榛子乡15条线路,共27.921公里 | 350.648269 |
七 | 昭君镇 | 昭君镇11条线路,共48.864公里 | 861.7131 |
八 | 水月寺镇 | 水月寺7条线路,共21.409公里 | 284.359811 |
2.6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3.5拟派本工程项目总工须同时具备路桥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其他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查询,投标人2017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
(3)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各投标单位签字确认),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各投标人允许投标本项目一个或两个标段,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同时成为两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按标段顺序号保留一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放弃其他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须提供承诺函)
重要提示:申请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0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标段号 | 一标段 | 二标段 | 三标段 | 四标段 | 五标段 | 六标段 | 七标段 | 八标段 |
保证金 | 9万元 | 4万元 | 12万元 | 8万元 | 7万元 | 3万元 | 8万元 | 2万元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由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本工程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9、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8年9月30日。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xingshan.gov.cn/xsSite/)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香溪大道32号
联 系 人:杨浩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八一路87号银海华庭
联 系 人:乔慧敏
电 话: ***